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刑事法類 刑事訴訟程序篇 未在不變期間聲明異議,該如何救濟? 未在不變期間聲明異議,該如何救濟? 修法後的支付命令不再具有如確定判決之既判力,僅具有執行力,也就是當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聲明異議時,債權人得以支付命令當作執行名義強制執行債務人之財產,但因不具有既判力,債權人若對於該債務有疑義時,得向法院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以維護自己的權利,且法院得依聲請許其提供相當擔保來停止強制執行(民事訴訟法第521條)。 Share this : 其他QA 先有權利,才能放棄-勞工退休金請求權行使時點【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733號民事判決】 私自引接電線,繞越電表而改動電表外線路,致實際用電,未經電表計量,以節省電費,成立什麼犯罪? 偽造遺囑的效力如何? 執行名義有哪些? 何謂肇事逃逸,肇事逃逸的認定標準為何?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