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刑事法類 刑法分則篇 違章建築能否成為強制執行之標的? 違章建築能否成為強制執行之標的? Q:違章建築能否成為強制執行之標的? A:違章建築雖非合法完成建築之不動產,但在依法拆除前,實際上此類建物在市面上仍有可能具有一定經濟上價值,所以違章建築仍非不得查封拍賣。但因違章建築未辦保存登記,無建物謄本可茲查詢,所以執行程序和一般有保存登記之建物不同,應先查明違章建築是否屬於債務人所有,執行機關得依出納稅證明如稅單、房屋稅籍資料、使用執照或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為審查。 Share this : 其他QA 什麼情況下會成立刑法第321條第1款的加重竊盜罪? 持有毒品有何刑責? 僱傭、委任、承攬,該怎麼區分? 未約定清償期之債權,消滅時效何時起算? 器官能成為買賣交易的客體嗎?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