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刑事法類 刑法總則篇 訴願應於幾日內提起? 訴願應於幾日內提起? Q:訴願應於幾日內提起? A:依照訴願法第14條之規定,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利害關係人提起訴願者,自知悉時起算。但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後,已逾三年者,不得提起。 Share this : 其他QA 何謂準強盜罪? 我犯的罪已經受外國法院無罪判決,回中華民國後再被中華民國法院審判,是否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 代物清償 任何商品或服務都有7日猶豫期之適用嗎 什麼是買賣不破租賃?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