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行政訴訟 違章建築能否成為強制執行之標的? 違章建築能否成為強制執行之標的? Q:違章建築能否成為強制執行之標的? A:違章建築雖非合法完成建築之不動產,但在依法拆除前,實際上此類建物在市面上仍有可能具有一定經濟上價值,所以違章建築仍非不得查封拍賣。但因違章建築未辦保存登記,無建物謄本可茲查詢,所以執行程序和一般有保存登記之建物不同,應先查明違章建築是否屬於債務人所有,執行機關得依出納稅證明如稅單、房屋稅籍資料、使用執照或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為審查。 Share this : 其他QA 冤有頭債有主 - 向第三人之給付,第三人會構成不當得利嗎?【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6年度重上字第92號民事判決】 締結行政契約之後,如無法履行,該怎麼辦? 受任人之權利義務 優先承買權【最高法院民事判決106年度台上字第2335號】 附帶民事訴訟要繳納裁判費嗎?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