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行政訴訟 何謂違章建築? 何謂違章建築? Q:何謂違章建築? A:按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2條規定,原本興建建築物前,依法應申請當地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方能建築,因為依照建築法第25條第1項規定,建築物非經申請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不得擅自建造或使用或拆除,而違章建築是指在請領建築許可執照之前擅自建築之建築物。 Share this : 其他QA 何謂處罰法定原則? 什麼情況下會成立刑法第321條第1款的加重竊盜罪? 判決離婚的受害者得否請求損害賠償? 買賣契約一定要有書面嗎?怎麼樣買賣契約才算成立呢? 車禍肇事,可能觸犯哪些罪?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