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行政罰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Q: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A:按民法第799條之1第1項規定,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之修繕費及其他負擔,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之,但規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另外,區分所有建築物的專有部分,經約定供區分所有建築物的所有人共同使用者,準用民法第799條之1第1項規定,亦即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 Share this : 其他QA 何謂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諭知保安處分或延長保安處分期間,是否有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的適用? 清償提存(法務部法律字第10603512940號) 僱用人的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簽訂買賣契約時應注意什麼?買賣契約內容應注意那些重點?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