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判決解析 撤銷權的時效 撤銷權的時效 Q:撤銷權的時效 A: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21條第1項,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的撤銷權,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二年內為之。 Share this : 其他QA 袋地通行權【最高法院民事判決105年度台上字第1439號】 何謂越界建築? 同一不動產設定數個抵押權對債權人有何影響? 車禍肇事,可能觸犯哪些罪? 誹謗罪與公然侮辱罪之區別?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