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判決解析 強盜罪的形式結合犯 強盜罪的形式結合犯 Q:強盜罪的形式結合犯 A:依照刑法第332條,強盜罪和五種犯罪結合時,有加重的刑度。 刑法第332條 (1)犯強盜罪而故意殺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2)犯強盜罪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放火者。 二、強制性交者。 三、擄人勒贖者。 四、使人受重傷者。 Share this : 其他QA 【司法院釋字第756號】以題意正確及監獄信譽為由不准受刑人投稿報章雜誌─違憲! 何謂罪疑惟輕原則? 之後才搬進公寓的住戶需要受公寓規約的拘束嗎? 修法新訊(第254條) 涉犯公然侮辱罪和解後,告訴人是否得撤回告訴?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