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智慧財產 函釋解析 私自引接電線,繞越電表而改動電表外線路,致實際用電,未經電表計量,以節省電費,成立什麼犯罪? 私自引接電線,繞越電表而改動電表外線路,致實際用電,未經電表計量,以節省電費,成立什麼犯罪? Q:私自引接電線,繞越電表而改動電表外線路,致實際用電,未經電表計量,以節省電費,成立什麼犯罪? A:依照刑法第323條,電能、熱能及其他能量,關於本章之罪,以動產論。因此電能在竊盜罪章中,屬於動產,而若行為人竊取電能,也會成立刑法第320條第1項的竊盜罪。 Share this : 其他QA 以他人的資料創立假帳號並散布交友訊息,成立何種犯罪? 何謂代位繼承? 通姦罪是否告訴乃論? 簽訂買賣契約時應注意什麼?買賣契約內容應注意那些重點? 受誹謗被害者能否請求賠償?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