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智慧財產 函釋解析 未在不變期間聲明異議,該如何救濟? 未在不變期間聲明異議,該如何救濟? 修法後的支付命令不再具有如確定判決之既判力,僅具有執行力,也就是當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聲明異議時,債權人得以支付命令當作執行名義強制執行債務人之財產,但因不具有既判力,債權人若對於該債務有疑義時,得向法院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以維護自己的權利,且法院得依聲請許其提供相當擔保來停止強制執行(民事訴訟法第521條)。 Share this : 其他QA 於行政訴訟程序中合併請求國家賠償,是否必須先經過協議先行程序? 解釋契約應依當事人真意,不可拘泥於文字【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4年度建上易字第15號民事判決】 何謂動產抵押? 車禍肇事,可能觸犯哪些罪? 何謂肇事逃逸,肇事逃逸的認定標準為何?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