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非訟事件 支付命令篇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Q: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A:按民法第799條之1第1項規定,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之修繕費及其他負擔,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之,但規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另外,區分所有建築物的專有部分,經約定供區分所有建築物的所有人共同使用者,準用民法第799條之1第1項規定,亦即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 Share this : 其他QA 政府對於檢舉行為所做之函復是否屬於行政處分? 簡談我國羈押制度 監護宣告與輔助宣告 公司能否當保證人? 承攬契約對承攬人之效力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