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民事法類 不動產建築篇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Q: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A:按民法第799條之1第1項規定,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之修繕費及其他負擔,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之,但規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另外,區分所有建築物的專有部分,經約定供區分所有建築物的所有人共同使用者,準用民法第799條之1第1項規定,亦即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 Share this : 其他QA 什麼情況下會成立刑法第321條第1款的加重竊盜罪? 越界建築一定會被拆嗎? 能否立遺囑只將遺產只留給一人? 審閱期間之權利能拋棄嗎 酒駕被警察攔下來,是否有權要求做生理平衡測驗?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