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民事法類 贈與篇 撤銷權的時效 撤銷權的時效 Q:撤銷權的時效 A: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21條第1項,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的撤銷權,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二年內為之。 Share this : 其他QA 何謂背信罪? 抵押人未管理好已設定抵押權之不動產,抵押權人該如何救濟? 何謂判決離婚的重大事由要件? 承攬人之瑕疵擔保責任 當事人之終止權是否得以特約免除?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