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民事法類 委任篇 撤銷權的時效 撤銷權的時效 Q:撤銷權的時效 A: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21條第1項,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的撤銷權,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二年內為之。 Share this : 其他QA 人民與行政機關對於土地有無公用地役關係存在有所爭執,人民該怎麼救濟? 因馬路上之坑洞而摔車,得否請求國家賠償? 偷拍性愛過程,成立犯罪嗎? 警方查獲的毒品會如何處置? 何謂累犯?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