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玉鼎專欄 法學專欄 法學專欄 影音頻道 返回列表 簡析法律新聞_北市第51次公布28名酒駕累犯! 2024-07-11洪嘉威 新聞要旨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第51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有酒駕累犯2次22名,酒駕累犯3次3名,酒駕累犯4次1名,酒駕拒測累犯2次1名,酒駕拒測累犯3次1名,合計28名,臺北市累計已公布1,145人次(1,092名)。 律師評析 酒駕往往造成交通用路人處在危險的環境中,造成他人傷亡的案例時有所聞,因此酒駕零容忍政策目前已經是國內執法機關的重要目標。對於酒駕所產生的法律責任,不論行政或刑事責任,更有逐年修正加重處罰的情況。汽機車駕駛人如酒後駕車,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者,處罰鍰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至二年。若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者,可能涉嫌公共危險罪,須負擔刑責。 若汽機車駕駛人為十年內第二次酒駕,恐遭裁處最高罰鍰金額,第三次酒駕者則按第二次酒駕金額裁罰再加罰九萬元,並當場移置保管該車輛、吊銷駕駛執照。甚至,公路主管機關可以公告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本次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即為依法公告酒駕累犯之相關資料,汽機車駕駛應恪遵法令,切勿心存僥倖。 相關新聞連結 https://tw.news.yahoo.com/%E8%87%BA%E5%8C%97%E5%B8%82%E7%AC%AC51%E6%AC%A1%E9%85%92%E9%A7%95%E7%B4%AF%E7%8A%AF%E5%85%AC%E5%B8%8328%E5%90%8D-034026434.html?guccounter=1 # 酒駕 # 酒駕零容忍 # 酒駕累犯 Share this : 其他文章 陳琮涼 律師_教育訓練_不動產管理與不動產市場實務 2025-05-14 陳琮涼 李思怡 律師_教育訓練_不當勞動行為裁決類型與案例分享 2025-06-11 李思怡 洪嘉威 律師_教育訓練_簡析勞動法中「勞動契約」 2025-07-30 洪嘉威 × 律師介紹 專攻領域 一般民商事件, 刑事事件, 仲裁事件, 保全程序事件, 契約撰擬 建築工程事件, 公司事件, 證券 學歷 日本慶應大學法學部研究 日本名城大學法學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士 經歷 寰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1997年6月1日迄今)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2000年1月1日迄今) 專利代理人(2002年8月14日迄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2002年12月10日迄今) 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仲裁人(2003年1月28日迄今) 2010年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委託研究計畫「債務清理法草案之研究」計畫協同主持人 2007年11月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委託研究計畫「委託規劃『銀行清理作業』」首席研究員 2006年1月經濟部委託研究計畫「企業併購法之法制檢討委辦計畫」共同計畫主持人 2005年經濟部委託研究計畫「研擬公平債務催收行為法草案委辦計畫」計畫主持人 2002年4月經建會委託研究計畫「公營事業結束營業或破產時之善後問題研究」研究顧問 大正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1987年6月1日~1997年5月31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1979年3月1日~1987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