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玉鼎專欄 法學專欄 法學專欄 影音頻道 返回列表 年終特休沒休完,雇主未折算工資,當心挨罰! 2022-12-14洪嘉威 新聞要旨 年終將近,勞動部提醒,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如因年度終結員工未休完的特別休假日數,除經勞雇雙方協商遞延至次一年度實施者,其餘無論未休完原因為何,雇主都應結清換發工資給勞工,違反者最高可罰100萬元。據統計,近3年來已開罰1313件、總金額近3000萬元。 法學小教室 依照勞基法之規定,凡是年度終結,不論未休完特別休假的原因為何,除非經過勞資雙方同意將未休完的特休日數遞延至次一年度實施外,雇主都應換發工資給員工。即使遞延至次一年度,於次一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仍沒有休完的日數,雇主也必須按照原本的特休年度終結時應發給工資基準計發工資給付給員工。 再者,依照勞基法之規定,若有勞工向雇主主張特別休假之權利(多為請求給付工資),但雇主認為勞工不得主張權利者,則應由雇主就此部分事實負擔舉證之責。因此在實務運作上,雇主幾乎無從免除此部分折算特休未休工資之責任。 倘若雇主違反相關折算特別休假未休工資之規定,經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查證屬實者,雇主可能遭罰新台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相關連結 https://tw.news.yahoo.com/%E5%B9%B4%E7%B5%82%E5%88%B0%E4%BA%86-%E7%89%B9%E4%BC%91%E6%B2%92%E7%94%A8%E5%AE%8C-%E9%9B%87%E4%B8%BB%E6%87%89%E6%8F%9B%E7%99%BC%E5%B7%A5%E8%B3%87-3%E5%B9%B4%E5%B7%B2%E7%BD%B0%E9%80%BE%E5%8D%83%E8%90%AC-091550649.html?guccounter=1 # 特別休假 Share this : 其他文章 江楷強 律師_教育訓練_股權規劃與員工激勵制度 2025-04-08 江楷強 江楷強 律師_教育訓練_勞動事件法重點解析 2025-05-27 江楷強 洪嘉威 律師_教育訓練_勞基法新法簡介暨案例分析 2025-04-02 洪嘉威 × 律師介紹 專攻領域 一般民商事件, 刑事事件, 仲裁事件, 保全程序事件, 契約撰擬 建築工程事件, 公司事件, 證券 學歷 日本慶應大學法學部研究 日本名城大學法學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士 經歷 寰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1997年6月1日迄今)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2000年1月1日迄今) 專利代理人(2002年8月14日迄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2002年12月10日迄今) 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仲裁人(2003年1月28日迄今) 2010年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委託研究計畫「債務清理法草案之研究」計畫協同主持人 2007年11月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委託研究計畫「委託規劃『銀行清理作業』」首席研究員 2006年1月經濟部委託研究計畫「企業併購法之法制檢討委辦計畫」共同計畫主持人 2005年經濟部委託研究計畫「研擬公平債務催收行為法草案委辦計畫」計畫主持人 2002年4月經建會委託研究計畫「公營事業結束營業或破產時之善後問題研究」研究顧問 大正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1987年6月1日~1997年5月31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1979年3月1日~1987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