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玉鼎專欄 法學專欄 法學專欄 影音頻道 返回列表 雇主求償員工裝水 2022-09-26洪嘉威 案例事實 高雄某補習班楊姓業者疑似與蔡姓女員工有勞資糾紛,蔡女離職後,業者以蔡女任職期間將補習班的水私自裝回家喝涉嫌竊盜罪,提起刑事告訴。檢察官以罪證不足做成不起訴處分後,業者再提起民事訴訟求償2萬4000元,經高雄地院一、二審認為業者並未制止,也無禁止員工裝水回家,判決蔡女勝訴確定。 法學小教室 本件業者是以蔡女私自裝水的行為侵害補習班的財產權,依照民法侵權行為的規定向蔡女求償。司法實務見解一般認為主張權利者應就債務人具有故意或過失而從事侵害行為負擔舉證之責。再者,本件雙方當時具有勞雇關係,業者對於工作場所具有一定的管理權限,相關行為是否違反工作規則,也取決於業者有無明確告知所屬員工禁止從事特定行為。 本案中業者主張蔡女私自裝水的行為侵害補習班的財產權,要求蔡女賠償相當於罐裝水的金額。蔡女則抗辯裝水有經過主管的同意。承審法院調查後認為蔡女既然長期裝水,業者不可能不知道此事,如果業者不同意其裝水,應該要明確告知蔡女,而認為業者默示同意蔡女可裝水回家喝,認為蔡女不構成侵權行為,駁回業者之訴訟。 相關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056533?fbclid=IwAR1dj0T8bCs1llqlD0fPMKYQpYmrJUjp4bGaKko-SNZ2zGzHakA0Iq3H4gw # 侵權行為 # 勞雇關係 # 默示同意 Share this : 其他文章 陳琮涼 律師_教育訓練_不動產管理與不動產市場實務 2025-05-14 陳琮涼 李思怡 律師_教育訓練_從華航空服員罷工淺談我國罷工權之行使 2025-06-17 李思怡 江楷強 律師_教育訓練_勞動事件法重點解析 2025-05-27 江楷強 × 律師介紹 專攻領域 一般民商事件, 刑事事件, 仲裁事件, 保全程序事件, 契約撰擬 建築工程事件, 公司事件, 證券 學歷 日本慶應大學法學部研究 日本名城大學法學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士 經歷 寰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1997年6月1日迄今)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2000年1月1日迄今) 專利代理人(2002年8月14日迄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2002年12月10日迄今) 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仲裁人(2003年1月28日迄今) 2010年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委託研究計畫「債務清理法草案之研究」計畫協同主持人 2007年11月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委託研究計畫「委託規劃『銀行清理作業』」首席研究員 2006年1月經濟部委託研究計畫「企業併購法之法制檢討委辦計畫」共同計畫主持人 2005年經濟部委託研究計畫「研擬公平債務催收行為法草案委辦計畫」計畫主持人 2002年4月經建會委託研究計畫「公營事業結束營業或破產時之善後問題研究」研究顧問 大正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1987年6月1日~1997年5月31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1979年3月1日~1987年5月13日)